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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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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

英文名: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淮师” 所在地:淮安 院校代码:10323 类型:师范类

省属本科高校
  • 淮阴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2019年淮阴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19-05-30
2019年淮阴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淮阴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323(江苏省代码:1341)3、学校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长江路校区)邮编:223300江苏省淮安市交通路71号(交通路校区) 邮编:2230014、学校性质:省属院校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6、办学层次:本科7、录取原则:(1)按照教育部要求,贯彻落实“阳光工程”政策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3)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投档。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按选测科目权重排序)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如果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按语、数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若语、数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数、外成绩(不含附加分)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若还相同,文科考生语文成绩(含附加分)高者、理科考生数学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对相关科目的要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按退档处理。(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使用校考成绩投档的专业,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单独测试合格证书考生,音乐学(师范)、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师范)、书法学(师范)、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使用统考成绩投档的专业,按照考生所在省份投档成绩进行投档。录取过程中,音乐、舞蹈类专业投档成绩相同者,文化成绩高者优先;美术类、书法学、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投档成绩相同者,专业成绩高者优先。(5)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和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江苏省最低控制线,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6)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选测为B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体、艺类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7)填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英语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8)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它语种考生务请慎报。(9)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定向招生的考生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规定执行。(10)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1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入学资格。(1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1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8、奖助学金介绍:(1)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5000元。(3)国家助学金:获得国家助学金者,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4)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金额比例一2000元/年5%二1000元/年10%三500元/年20%(5)周恩来奖学金:获得周恩来奖学金者,一次性奖励8000元。(6)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种竞赛获奖者,按以下标准奖励: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1000元500元300元省级500元300元200元(7)其他奖助学金:学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如泉海奖学金、佳一励学金、万邦奖学金、杨建华奖学金、洪升奖学金、伯藜助学金、福彩助学金、圆梦助学金、红枫助学金等。(8)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苏省籍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法参见《江苏省大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非江苏省籍学生请参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者向入学前户籍所在省份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9)其他资助措施: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部分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优抚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学校适时实行减免学费政策。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办法解决学生“入学难”问题。特殊困难补助:学校对通过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资助后生活仍比较困难的学生,视其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9、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收费标准收费。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17-83526789、83526555、83526999(兼传真)(2)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3)E-mail:zsb@hytc.edu.cn(4)学校网址:http://www.hytc.edu.cn(5)招生网址:http://zb.hytc.edu.cn(6)微信公众号:淮阴师范学院招生办 详情
淮阴师范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20年)2020-06-1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的招生规定以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体育)类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淮阴师范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省属高等学校。学校代码国标代码为10323,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为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长江路校区)、江苏省淮安市交通路71号(交通路校区)。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美术学院、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在交通路校区,其余二级学院均在长江路校区。第四条 淮阴师范学院设有17个二级学院,专业设置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江苏省属高等学府。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淮阴师范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淮阴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淮阴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淮阴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0.5%,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需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艺术类校考考生需根据艺术类校考招生简章的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测试。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第十五条 考核方式(含艺术类校考),学生参加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其中,艺术类校考学生还需要参加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城市举行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第十八条 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第二十条 对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艺术类进档考生根据我校艺术类校考招生简章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术类招生的规定执行,如我校招生简章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符,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专业类)录取原则。(一)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照总成绩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原始投档分、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B+、B+A+、AB+、B+A、A+B、BA+、B+B+、AB、BA、B+B、BB+、A+C、CA+、BB、AC、CA、B+C、CB+、BC、CB)、语文与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语文与数学及外语成绩(不含附加分)、文科考生语文成绩(含附加分)或理科考生数学成绩(含附加分),顺序录取。(二)非江苏省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并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数学总分(不含附加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三)艺术类统考考生,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术类统考的规则录取。艺术类校考考生,采用我校校考成绩作为艺术专业成绩进行录取,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书的考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依次比较专业分、文化分,顺序录取;书法学(师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次比较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之和)、专业分,顺序录取。(四)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对相关科目的要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按退档处理。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需在有专业志愿考生专业投档后,再进行专业调剂。(五)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选测为BC、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体、艺类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含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不得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第二十四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收取学费,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一)文科类专业5200元,(二)理科类专业5500元,(三)工科类专业5800元,(四)艺术类专业6800元,(五)体育类专业5300元,(六)中外合作专业19000元。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500-1500元(依据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苏价费〔2004〕365号、苏财综〔2004〕122号,苏价费〔2006〕185号、苏财综〔2006〕35号等文件)。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网http://xgb.hytc.edu.cn。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为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邮政编码223300;招生咨询电话0517-83526789,招生传真0517-83526555,招生监督电话0517-83525826;招生监督邮箱Hysyjjc@163.com;电子信箱zsb@hytc.edu.cn;招生信息网http://zb.hytc.edu.cn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三十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淮阴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淮阴师范学院                                                                                   2020年6月10日 详情
2017年淮阴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17-05-25
 1、学校全称:淮阴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323(江苏省代码:1341)3、学校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王营校区)邮编:223300江苏省淮安市交通路71号(交通路校区)邮编:2230014、学校性质:省属院校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6、办学层次:本科7、录取原则:(1)按照教育部要求,贯彻落实“阳光工程”政策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3)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采用“志愿清”,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4)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投档。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按选测科目权重排序)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如果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按语、数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若语、数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数、外成绩(不含附加分)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若还相同,文科考生语文成绩(含附加分)高者、理科考生数学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对相关科目的要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按退档处理。(5)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单独测试合格证书考生,音乐学(师范)、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师范)、书法学(师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江苏省考生除书法学(师范)、舞蹈类专业成绩采用校考成绩,其它专业都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规则:音乐、舞蹈类专业投档成绩相同者,文化成绩高者优先;美术类、书法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成绩相同者,专业成绩高者优先。(6)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和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江苏省最低控制线,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7)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选测为B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体、艺类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8)填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英语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9)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它语种考生务请慎报。(10)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定向招生的考生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规定执行。(11)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1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入学资格。(1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14)预留计划按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8、奖助学金介绍:(1)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5000元。(3)国家助学金:获得国家助学金者,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4)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金额比例一2000元/年5%二1000元/年10%三500元/年20%(5)周恩来奖学金:获得周恩来奖学金者,一次性奖励8000元。(6)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种竞赛获奖者,按以下标准奖励: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1000元500元300元省级500元300元200元(7) 其他奖助学金:学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如泉海奖学金、佳一奖学金、本淳奖学金、伯藜助学金、福彩助学金、卧尔康奖助学金、六仁奖助学金、新生助学金等。(8)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苏省籍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法参见《江苏省大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非江苏省籍学生请参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者向入学前户籍所在省份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9)其他资助措施: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部分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等,学校适时实行减免学费政策。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办法解决学生“入学难”问题。特殊困难补助:学校对通过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资助后生活仍比较困难的学生,视其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9、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收费标准收费。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17-83526789(2)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3)E-mail:zsb@hytc.edu.cn(4)学校网址:http://www.hytc.edu.cn(5)招生网址:http://zjc.hytc.edu.cn/zhaosheng(6)招办微博:http://weibo.com/hytczb(7)微信公众号:淮阴师范学院招生办 详情
2018年淮阴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18-05-09
1、学校全称:淮阴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323(江苏省代码:1341)3、学校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王营校区)邮编:223300       江苏省淮安市交通路71号(交通路校区)邮编:2230014、学校性质:省属院校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6、办学层次:本科7、录取原则:(1)按照教育部要求,贯彻落实“阳光工程”政策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3)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投档。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按选测科目权重排序)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如果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按语、数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若语、数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数、外成绩(不含附加分)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若还相同,文科考生语文成绩(含附加分)高者、理科考生数学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对相关科目的要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按退档处理。(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单独测试合格证书考生,音乐学(师范)、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师范)、书法学(师范)、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江苏省考生除书法学(师范)、舞蹈类专业成绩采用校考成绩,其它专业都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音乐、舞蹈类专业投档成绩相同者,文化成绩高者优先;美术类、书法学、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投档成绩相同者,专业成绩高者优先。(5)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和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江苏省最低控制线,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6)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选测为B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体、艺类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7)填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英语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8)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它语种考生务请慎报。(9)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定向招生的考生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规定执行。(10)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1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入学资格。(1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13)预留计划按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8、奖助学金介绍:(1)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5000元。(3)国家助学金:获得国家助学金者,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4)优秀学生奖学金: 等级金额比例一2000元/年5%二1000元/年10%三500元/年20%(5)周恩来奖学金:获得周恩来奖学金者,一次性奖励8000元。(6)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种竞赛获奖者,按以下标准奖励: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1000元500元300元省级500元300元200元(7) 其他奖助学金:学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如泉海奖学金、本淳奖学金、杨建华先生奖学金、卧尔康奖助学金、伯藜助学金、福彩助学金、佳一·励学助学金、翔飞助学金、新生助学金等。(8)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苏省籍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法参见《江苏省大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非江苏省籍学生请参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者向入学前户籍所在省份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9)其他资助措施: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部分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等,学校适时实行减免学费政策。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办法解决学生“入学难”问题。特殊困难补助:学校对通过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资助后生活仍比较困难的学生,视其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9、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收费标准收费。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17-83526789、83526555、83526999(兼传真)(2)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3)E-mail:zsb@hytc.edu.cn(4)学校网址:http://www.hytc.edu.cn(5)招生网址:http://zjc.hytc.edu.cn/zhaosheng(6)微信公众号:淮阴师范学院招生办 详情
2008年淮阴师范学院招生章程(非江苏省考生)2008-05-14
高校代码:10323高校名称:淮阴师范学院 高校性质:省属公办本科院校校址:交通路校区:江苏省淮安市交通路71号王营校区: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录取规则1、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选测2B(文通学院为B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艺体类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2、江苏省考生录取办法: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可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3、按照教育部要求,切实贯彻落实“阳光工程”政策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4、英语、法语、日语等外语类专业高考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且录取时对英语单科成绩设有一定限制,口试成绩在良好(B级)及其以上。5、录取时,除体育类专业外,无男女比例限制。6、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与其选测科目相对应的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7、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同批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设计、美术学(绘画)、动画专业按投档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达省同批最低控制线且取得我院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美术学(书法)专业化达省同批最低控制线且取得我院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8、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同批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女生录取数约占招生计划总数的25%左右)。9、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录取。招生咨询方式:1、联系电话: 0517-83517311、83517312、83517313、835110352、院校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交通路71号(邮编223001)       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223300)3、电子邮件:zsb@hytc.edu.cn4、网 址:http://www.hytc.cn详情
淮阴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考生)2009-05-26
高校代码:1341(江苏省代码)? 10323(国家代码)高校性质:省属公办本科院校 校 址:交通路校区:江苏省淮安市交通路71号? 王营校区: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录取规则1、考生填报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选测BC、必测4C、信息技术合格;艺体类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2、录取办法: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可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3、按照教育部要求,切实贯彻落实“阳光工程”政策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4、英语、日语等外语类专业高考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录取时对英语单科成绩设有一定限制,口试成绩在良好(B级)及其以上。5、录取时,除体育类专业外,无男女比例限制。6、除预留计划外,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与其选测科目相对应的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7、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同批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设计、美术学(绘画)、动画专业按投档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达省同批最低控制线且取得我院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美术学(书法)专业文化达省同批最低控制线且取得我院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8、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同批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9、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录取。10、预留计划录取按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11、国际课程实验班招生为单独代码1741,请考生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慎重填报。详情
2010年淮阴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10-05-04
?1、学校全称:淮阴师范学院2、学校代码:103233、学校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223300)4、邮政编码:2233005、院校性质:省属院校6、办学性质:公办7、办学层次:本科8、录取原则(1)按照教育部要求,切实贯彻落实“阳光工程”政策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2)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3)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且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4)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英语为必修课程。(5)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6)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最低控制线且取得我院专业单独测试合格证书考生,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设计、美术学(师范)、美术学(书法)(师范)、艺术设计(新媒体传播)专业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8)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9)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或入学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9、奖助学金制度(1)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5000元。(3)国家助学金:获得国家助学金者,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4)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金额比例一2000元/年5%二1000元/年10%三500元/年20%(5)周恩来奖学金:获得周恩来奖学金者,一次性奖励500元。(6)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种竞赛获奖者,按以下标准奖励: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1000元500元300元省级500元300元200元(7)勤工助学:学校积极开辟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8)特困生补助:学校对通过奖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进行资助后生活仍比较困难的学生,视其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9)学费减免:学校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酌情减免学费。(10)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参见《江苏省高等学校资助政策简介》。(11)由其他机构或个人设立的如中国移动奖学金、淮安金秋奖学金、周本淳奖学金等助学奖学金,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10、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年46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6800元。11、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17- 83526999(兼传真)、83517311、83517313(2)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3)E-mail:zsb@hytc.edu.cn(4)网址:http://www.hytc.edu.cn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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