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下同)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职工类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纳入行政或者事业养老保险范围的职工。
城镇居民: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农村居民: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企业:
(一)用人单位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批准成立文件
3、地税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近期工资发放凭证或工资表
(二)参保单位根据提供的执照或批准文件等填写下列表格: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淮安市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花名册》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职工人事档案、参保人员花名册等;
城镇居民: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农村居民: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企业:
1、参保单位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办理材料;
2、经办人员对照审核有关表格是否准确无误,证件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3、将参保单位各项信息录入社保信息系统,生成单位基本信息记录和新增险种记录;
4、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5、参保人员信息录入社保信息系统。
机关事业单位:
1、参保单位提供编制部门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职工人事档案等资料
2、参保人员填写参保人员花名册等相关表格;
3、业务科录入相关数据后测算出应缴保险费,打印《养老保险基金结算凭证》;
4、到财务科缴纳养老保险费;
5、业务科接收盖有财务科印章的《养老保险基金结算凭证》后,填写养老保险手册。
城镇居民:参保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各区的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农村居民:参保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各区的村(居)委会或者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治路24
电话:(0517)83660083
淮安市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镇淮楼东路108号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